个人观点,AA活动在法律上属于情谊行为,即好意施惠行为,社交行为。区别于盈利领队的商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既然没有盈利,彼此间也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有消费者才有权对商品和服务做出评价。与金钱无关的社交行为怎么评价呢?
建议517对AA活动只在盈利与非盈利方面加强监督。队员只对盈利与非盈利做出评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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