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理上来说,把这个作为择偶标准似乎并无可厚非。但实际上实现起来,对于相当一部分女性来说,确实有困难,而且可以说确实可遇不可求。
那么符合这个择偶条件的男性们又会喜欢什么样的女性呢?因为女性择偶是向上看,自身条件越是优越,可选择范围就越窄;而男性择偶是向下,自身条件越是优越,可选择范围就越宽。再加上女性择偶受到年龄的影响,所以对于年龄越大,自身条件越优越的女性,实现这个择偶条件的可能性就是逐年降低的。
女性择偶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年龄偏大、条件不赖的女性,比较容易出现这样两种状况:要么符合条件的男士已有伴侣,事业稳定小有成就;要么是钻石王老五,身边一大群妹妹跟随,而女性自身的“竞争力”未必足够,因为很显然男性选择女性重要的因素是其女性的魅力和人格特征。
我觉得如果这句话在一个女人20岁的时候说出来,那么实现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在30岁的时候说出来,我没什么好说的,只能祝福望能找到。当然这个可能性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