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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走
    一直走 2013-09-10 11:55

    我8·16的答复:

    1. 你的主帖中有下述问题让人不明白:
    2. 你说商业是伸进户外的黑手,又说要参与户外可以办旅行社、开公司,这是不是自相矛盾?旅行社和公司也属于商业吧,那岂不还是伸进户外的黑手?
    3. 你揭露现在的商业户外是“不法的商业户外”,那么你为什么不依照相关法律起诉他们?
    4. 你揭露现在的商业户外是"偷税漏税”,那么你为什么不依据相关税法举报他们?
    5. 你揭露现在的商业户外“炸取的是刚刚走出校门打工少男少女们的血汗钱”(对不起,是榨取。如果不是你自称为文化工作者,我不会挑你这个毛病)。那么,你能指出是谁、榨取了多少并把他诉诸法律吗?
    6. 你要和你说的上述现象作斗争,光在这里造势有什么用?
    7. 法律的一个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8. 拿出你的证据,通过法律去博弈,比在这里空讲强。
    9. 如果你也认识到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那么法不禁止即可为。市场化有它的发展、完善过程,这个过程中你说人违法要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