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问一个朋友如果男朋友向女孩求爱,女性多久和男性发生性行为比较合适?
他想了几秒说一个月差不多吧,或者两三个月也行。和我说这话的人都50岁了,都没有现在一些年轻人头脑更封建。
人的社会意识早已发展到与数百年前不同的层面上了,如果还一味追求或者要求向过去那样禁止婚前性行为,只能说这是另一个“反清复明”。其结果可想而知了。
现在依然有不少人都反对婚前同居。其实反对的理由也很简单,归根结蒂就是害怕同居会降低婚姻的感情质量、降低婚姻的质量。
但对婚姻质量起决定因素的是两个人的感情基础,它取决于两个人之间是否有良性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否良性,与婚前是否同居没有必然联系。
婚前同居只是会把两个人关系之中隐藏的暗礁提前暴露出来而已。如果双方感情基础中就有问题,即便是婚前不同居,婚后他们的婚姻也会出问题。
那种试图以贞操换幸福的心理,是一种很典型的自欺欺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