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5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定市徽市歌市树市花市鸟的议案》,会议决定:
市徽为方形轮廓,主色调为深、浅绿色,中间由黄橙红三色“川”字变形而来的昂首展翅的凤凰、穿越银川平原的黄河以及回族视觉元素的图案构成;代市歌为《歌唱宁夏川》;市树为沙枣树和国槐;市花为马兰花和玫瑰;市鸟为喜鹊。
1984年9月12日银川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银川市“市花”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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