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的15个理事国举行紧急会议,经过一整天的密集磋商之后,一致通过了制裁利比亚卡扎菲政府的第1970号决议。
制裁内容包括4个方面:1、对利比亚实行武器禁运,2、禁止卡扎菲和家人以及16名亲信出国旅行,3、冻结相关人员的海外资产,4、以涉嫌“反人类罪”将利比亚当局镇压平民的行动提交海牙国际刑事法庭进行处理。可以说,这一制裁案几乎动用了除开军事介入之外的所有制裁手段。
在会上辩论议案时,利比亚驻联合国代表发言,声泪俱下,恳求各国代表投票支持制裁,特别要求把卡扎菲政府送上国际刑事法庭。他的发言止住了中国代表所谓“不干涉内政”的论点,成为辩论的转折。
一个主权国家政府的代表,请求外国政府联合起来制裁惩处自己国家的政府,并且一见到各国同意制裁,立即流下感激的热泪。这在联合国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中国政府最后一个投票。在表决之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作解释性发言,说:“考虑到利比亚当前极为特殊的情况和阿拉伯及非洲国家的关切和主张,中国代表团对安理会刚刚通过的第1970号决议投了赞成票。”
2月28日的英国《泰晤士报》发表署名文章(注)指出,中国政府在它所参与的最重要的国际机构--联合国--和大家一道,立下了一条明确的规矩,那就是,使用致命杀伤性武器镇压民众是犯罪行为,政府的领导人可能也应该被追究责任。
耐人寻味的是国内媒体在提到第1970号决议时,只说了3项制裁,即,武器禁运,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却隐瞒了以涉嫌“反人类罪”将利比亚当局提交国际刑事法庭这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