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 » 他杀了14人,却被13亿人佩服,你知道他... » 回复 |
“这宪法早已过时了” 别管过不过时,反正人家的宪法是在用的,我们的宪法是在看的,一直挂在墙上,特别是关于人民的权利那部分,呵呵
“死的冤魂绝大多数都是学生,小孩子,,,等,平头百姓!” 没错,这就是自由的代价吧,大多数美国人民都接受了。上一位说“军工厂的利益,军工企业在美国有相当大的话语权”,肯定没错,但是可以想象,如果绝大多数美国人都支持禁枪,光靠军工等利益集团,恐怕也无法抗拒吧。
进一步,关于美国人民是不是有足够的话语权和选择权,咱就别讨论了,咱都没去过、去过也没选过;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个国家,咱们是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和选择权的。“老婆饼里没有老婆、人民大会堂里没有人民”,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