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茶馆 ······

1222次浏览/10个回复 分享到 
雪人

韩寒:为了食油,声讨百度

转载自韩寒博客  哈哈哈哈

 

昨天,我的几个作为行业代表的朋友们和百度的谈判破裂了。在最早的时候,沈浩波,路金波以及侯小强都在各种不同的时间场合和我说过百度对整个出版行业造成的伤害。我说,告百度啊。他们说,都告过了,没一个告的赢。百度很有钱很有门路,据说很多法院他们都能搞的定。百度的公关又很强大,据说很多媒体他们也都搞的定。我当时就感叹,莫非李彦宏他爸才是李刚。于是就有了315的作家维权。在昨天谈判的时候,我就觉得文著协应该出面,因为上次文著协和谷歌谈判,结果谈着谈着人家就退出中国了,收效显著。

依稀记得上次的谷歌事件,谷歌扫描了中国作家的图书,每本先支付几十美元,然后显示了目录和内容摘要,如果要阅读全文,就付费下载,谷歌图书馆再和中国作家分账。结果大家忽略了百度文库从来都是所有作家所有图书免费阅读下载,而对保护版权的谷歌进行了围攻,理由是扫描前你得问我愿意不愿意。现在想来,大家应该很惭愧。谷歌和百度还是有区别的,谷歌要脸,所以大家都想冲上去撕破它的脸皮,百度不要脸,大家一看没脸可撕,就四散了。

百度宣称,互联网的精神就是免费和共享,对于这点,我很不这么觉得。我认为,互联网的精神是自由和传播,并不是免费和共享。如果互联网的精神是免费,那为什么在百度上登广告搞搜索排名就要花钱?如果互联网的精神是共享,那为什么咱们大家都共享了,而李彦宏却变成了中国首富,为何你的财富以及百度的资产不和网民们共享呢?百度这家大商场,经营模式就是里面的商品是免费的,于是成了中国最大的商场,因为人流多,所以在墙上糊广告赚钱。这个模式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我希望这家商场记住,你向厂家进货还是要花钱的。百度又想出了“共享”,共享应该是我把我家里的东西端出来,你把你家里的东西端出来,然后放一起大家各取所需,但问题是,现在你和我都是把别人家的东西端出来,然后共享掉。这就是百度所谓的免费和共享。

百度赶上了一个正确的年代,因为只有在这个年代里,你可以肆意的对作家音乐家影视工作者侵权,当然,最关键的是百度赶上了一个正确的国家,只有在这个国家里,你对几乎全文化行业侵权了以后还能受到庇护。

当然,百度有很多的支持者,我非常理解他们,有的时候你觉得买书麻烦,有的时候你觉得看书花钱,所以你就去百度文库。就好比我也看盗版碟,也在百度的MP3里下载音乐一样。但是我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错的,虽然错不大,但是一定不能为我自己的错去寻找正当性,更不能去反过来去侮辱那些为自己版权维权的人。我看到不少人留言这么说,你们是想赚钱想疯了吧,互联网就是要共享的,你们这点水平能叫作家么,你们写的那些东西能叫文学么,支持百度。

朋友们,我深知作家的困境。大部分作家两三年才写一本书,一本书就赚一两万。这些写作者们可能才年薪一万块啊朋友们,月薪八百啊朋友,没有社保啊朋友,还得交税啊朋友,比你更惨啊朋友,除了几个顶级畅销书作家,中国作家绝大部分都收入微薄,很多网络作家更是一天要写一万字,靠着千字两分钱的下载收入维生,这年头谁他妈还在论分来卖东西啊朋友,你看五千字的新鲜连载只要一毛钱啊朋友,一毛钱,你给叫花子都拿不出手啊朋友,可你免费看掉也就算了,怎么还能指责他们呢朋友。而那头可是六百多亿人民币身家的主儿啊朋友。请大家给中国的出版行业和作家们留一条生路。在你们为了石油的道路上,请放过我们的食油。

 

来源:韩寒博客

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17ijd.html

 

雪人发表于2011-03-25 23:51
分享到
  1222次浏览/10个回复 
    白桦树

    谷歌要脸,所以大家都想冲上去撕破它的脸皮,百度不要脸,大家一看没脸可撕,就四散了。

     

    红豆M
    果然可以,O(∩_∩)O哈哈~
    红豆M
    噢,原来百度文科可以免费下书看啊...
      花落
      我下过几次,但是有些内容与题目不符,说的完全是两码事
    zibao

    最近作家们对网络分享书籍的事情闹的很大

     

    盗版问题呗,哎。

    自mp3和影视下载之后,文字工作者也开始全面进入市场了,尤其是韩寒这类的新兴作家,完全市场化,所以他们对盗版的敏感性空前的高呀

     

    呲牙

      雪人

      网络上的传播早就让作家们暗火了多少年了。。。 去年打算敲Google一个竹杠,嫌给的钱少,于是就痛痛快快给D当枪去了,结果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的。。。

      唉,这帮人,现在才刚刚琢磨过味来。。。 这个姓李的进全球首富100啦,谁不眼红?  嗯!百度!

      zibao

      啥?

      这个和d也撤的上?呵呵。老兄总是往那个地方想的太多了呲牙。知识产权的矛盾多了,不是坏事。维权意识强了也不是坏事呀。

       

      网络上的维权,主要还是美国人搞的,咱们也是效仿,迟早上上升到立法程度,以后类似的网络发布权的官司不会少。

       

      网络富豪目前是一个很有话语权的阶层,而作家则是一个拥有广泛话语权的群体,这两者之间的利益共生和利益差异由来已久了。谷歌事件其实也是国内效法国外,国内卡拉ok的版权费吵了10多年才有定论,虽然执行的也不好,其实就是作者和无偿使用者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协调问题。

       

      都是钱惹的祸,古人写个好书,别人抄走传播,作者也有饿死的,而书商雕版付印后的利润可不见得给作者或其后人享有,比如曹雪芹。。

      时代不同了,维权意识浓厚不是坏事情,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坏事情。

      雪人

      俺可没想那么多,就是当年Google的时候,朝廷台新闻总来回说,来回的说。。。现在百度的时候,吃早餐时,吃午餐时,吃晚餐时,新闻里没见着。。。

      zibao

      第一次是新闻,第二次就是旧文了

       

      在大谷歌前,ccxv对百度上的搜索广告连续在新闻x播和焦点访x及2台的经济x小时里面点名批评,后来又就信用卡诈骗等案件的网上管理不严,点名百度

      当时也有一些网友认为,我国传媒已经被西方寡头公司控制,专门打压民族企业云云。。。。。。

       

      不知道他们看了雪人兄弟的帖子,心里是否好受一点点呀。嘎嘎

       

      呲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