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 » 小北队真的是非营利活动吗?百人大队为何517没人出来管理呢?下一个绿野? » 回复 |
据我所知:旅行社是要向上级主管部门缴纳风险金的,用来应对意外的发生,旅行社与所有环节都签订协议,这些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一旦发生意外,有章可循。即使意外发生了,有主管部门出面处理了,这样事情会好办些,游客或游客的家人能够得到有效的赔偿。导游的责任是由单位来追究的,协议是跟旅行社签订的。
换个方式来说:有人说那你去参团旅游吧,呵呵~这样说是对自己,对家人不负责任的,形式是一样的。就户外运动来说,“商业性”肯定是要承担商业性的责任的,这种人侥幸心理太强,常此以往总有湿鞋的时候,一旦事情发生,你让这个“黑领队”的个人怎样承担它该承担的责任?能找到人就不错了,就算是能找到人,他又能怎样?以5.1的事情来说,铜杖算个口碑好的领队,那几个也还行,但是口碑好跟商业活动不能划等号的,5.1事件5人不幸,数十人受伤,至今还在医院里,貌似没有几百万了结不了此事,这样的事情发生后,三堂一对账,黑领队的屁股就不干净了,非法是一定了的。
换个方式来说,个人意外险,索赔时保险公司要查的,这里有个黑领队的身影,你猜保险公司会怎样???
所以“商业活动”这个词没有哪个黑领队敢写,因为这里面就它自己明白!